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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的动态

 
    近来,全国各地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继通过我国大陆地区第一个地方性法规《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后,于2006年11月成立了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试行意见》。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教育在推动和谐社会、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06年12月,中共上海市委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良好氛围和条件,创建学习型社会。”

    根据本区域内社区发展的实际和社区居民学习需求的实际,上海市教委采取了以项目管理的形式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全市19个区县的所有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都有明确的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每个项目从启动到结束,环环紧扣,程序明确,操作性强,取得显著成效。

2006年11月南京市鼓楼区成立“建设学习型城区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在区建设学习型城区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成员主要由相关专家、建设学习型城区的有关部门责任人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学习型城区建设工作的研究、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学习型城区建设中各类组织的先进做法并指导实践工作。该“中心”计划每年召开2次会议,完成一至两项学习型城区发展研究课题。

 

    
(责任编辑: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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