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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函[2005)49号
教育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初步的经验,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2004年,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在全区14个市、106个县(市、区)展开。大批县级职业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参与了培训。其中,在承担“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168个培训基地中,教育部门单位占39.8%,农业部门单位占31%,劳动部门单位占26.3%,社会力量办学和企业单位占2.9%,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民工培训格局。全年共培训拟转移就业的农民工108万人,培训后转移就业82万人,培训转移就业率75.5%。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82861人,培训后转移就业76838人,培训转移就业率92.7%。
广西教育系统有105所县级职业学校、796所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9所城市中职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分别占 110所县职校、6049所农技校、106所城市中职学校数的95%、 13%、8.4%。全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94.68万人,其中新生劳动为34.47万人,富余劳动力60.2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61.35万人,就业率64.8%。教育系统培训人数94.68万人, 占全区总培训人数108万人的87%(详见附件)。
2004年,广西外出务工农民达573.2万人,占全区农村劳动力的25.8%。预计全区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168.9亿元,全区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490.1元, 占农民人均纯收入2284元的 21.5%,比2003年提高3.5个百分点。据此测算,2004年经培训后转移82万人,培训产生的直接增收为6.1亿元,全区农民人均收入因此增收17.4元,农民得到了实惠。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模式的初步形成。县级职业学校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为壮大劳务经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二、主要措施和经验
(一)建立机构,筹措经费,大力推进。
为贯彻国务院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
《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桂政办发[2004]7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等部门2003—2010年全区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 [2003)184号)、《关于下达2004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87号)等系列指导性文件,自治区教育厅与农业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 (桂农业发[2004]31号)、《关于印发广西农民工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农业发[2004]32号)等系列管理性文件,—2004年, 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有300多所中职学校参加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启动会”。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把培训任务落实到各学校和培训机构,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切实加强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开展了培训资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起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岗位责任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级级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保证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推荐就业措施落实到位。
把农村新生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一项工程来实施,着力推进面向新生劳动力的教育。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4]52号),在全区全面实施农村教育“312工程”(即三大计划十二个项目),其中第六个项目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确定农民工和初、高中毕业生分年度培训,其中: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任务是:2004年55万人、2005年66万人、2006年76万人、2007年86万人,并确定了政策保障、组织保障和督察监控等规规要求,确保在4年内完成对新生劳动力283万人的转移培训任务,分别占当年未、尸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70%以上,努力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从2004--2007年,每年使用职教专项经费700万元扶持5个县级职校建设、培养、培训新生劳动力和农民工规模达1万名的“万人培训基地”;要求各职业学校发挥各自培训资源优势在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同时,大力开展面向初中毕业生为主要对象的培训工作。自治区农业厅等六部门利用国家六部委下达的800万元“阳光工程”培训专款,把8万人示范性培训任务落实到48个县(市、区)的168个培训11单位,以直接补贴到农民的方式,引导和推进此项培训工程。 自治区农业厅还安排420万元、自治区科技厅安排95万元同时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青农培训。各市、县(市、区)还想方设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据统计,2004年多渠道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3817.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48.1万元,增长84.4%。部分市、县(市、区)还出台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如柳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柳州市农民培训补贴实施办法》,规定从2004年起,对具有柳州市行政辖区农村户口、年满16岁或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外出务工愿望、遵纪守法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可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该市2004年投入农民工培训经费405万元,比上年增加344万元。梧州市财政安排100万元,用于编印培训教材、聘请师资、:建立培训教学点,以及对农民培训和劳务输出的保证责任落实单位、培训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等,调动各方面参与农民工培训的积极性。桂林市各级财政和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经费用于农村劳动力培训的经费达141.69万元。一些县配套“阳光工程”项目,政府财政拨出专款予以补贴,或每培训一人配套补贴100--200元不等,或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额度内减少收费,或免收技能证考核费、免收推荐就业信息费、进厂车船票费等。政府扶持、部门配合、培训机构减免经费、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得到较好的实施。农民高兴地说,中央1号文件下发后,农民得到的实惠多了,政府给农民优惠培训、发培训券,把政府的关怀、财政的钱直接补贴到我们农民身上,我们农民得到的关怀又具体又实在。
(二)市场引导,定向培训,确保就业。
1.市场调查,落实订单。组织学校和相关人员到“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地开展劳务市场调查,摸清劳务输入地用工情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举办培训与就业推介洽谈活动,为农民工“走出去”搭建服务平台。如博白县职业学校、钟山县职业学校分别有上万个用工岗位的订单,与各地企业建立了长期劳动力输出和田工的协作关系,务工人员供不就求。
2.按需培训,定向输出。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按照广东等地用人市场的需求,主要开展餐饮、酒店、家政服务、制造加工、机电装配、保安、缝纫、保健、机车驾驶、计算机应用、豕电维修、建筑施工、旅游服务等工种的培训.培训时间大多为30至90天,大部分可获取培训结业证书.50%以上可获劳动力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然后大部分由培训学校、机构直接输送到订单合同用人单位,少部分进入劳务中介市场自主选择.使80%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一些学校、培训机构与当地用人企业联合办学、办厂,既争取当地企业的资金、实习设备和技术师资的支持,又采取就地培训、就地就业办法,较好地解决培训后人员的就业问题。
3.做好服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参与培训的职业学校主动加强与劳动部门、企业和职业中介机构合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信息服务、组织服务和跟踪服务。一是与外出务工农民签订服务合同,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与劳务输出单位和部门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并作为外出务工农民的代理人,参与劳务纠纷处理事宜;三是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负责对劳动服务合同和劳务输出合同的履行实施监察,从而确保了劳务输出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了劳务输出有计划有组织地健康发展。
4.我区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关政策、管理办法、成功经验,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广西教育系统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统计月报制度。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培训单位的培训工种开设能力未能适应农村劳动力和社会用工单位的广泛需求,主要表现是:农村劳动力在接受就业培训时对培训工种的选择有着广泛的需求,以适应社会用工单位诸多工种的不同挑选,但在每个县、乡区域内,培训单位因受师资、设备、场地等条件的限制 开设的培训工种类别较少,与接受培训者对培训工种的广泛选择愿望有较大的差距J导致接受培训者找不到合适的培训工种而放弃接受培训,从而直接加入外出务工的行列。
(二)重培训数量轻培训质量,引导性培训多而技能性培训少的状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突出表现在技术操作训练不够。特别是一些师资力量不强、实训设备不足的培训单位,难以让接受培训者在15天左右的引导性培训或30天左右的技能性培训中掌握基本技能并能较好地转移就业。
(三)经费投入不足。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生劳动力接受培训的要求强烈,但农村家庭经济贫困的普遍状况制约了其接受培训的良好愿望,政府财政有限的经费补贴和适当的优惠政策,只惠及少部分人员。贫困地区渴望转移培训的农村劳动力和当地培训单位呼唤得到更多的经费补贴。
(四)当前培训数量仍然偏少。广西需要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量大面广,年培训任务十分艰巨。据统计,2002年乡村劳动力总数2189万人,其中,农业劳动力数1557万人,非农产业劳动力数632万人;已转移劳动力数384.4万人,富余劳动力数400万人;初中毕业生83万人,除进入普通高中20万人,进入中职学校20万人,有43万人未升学或接受培训就直接进入了务农或外出务工行列。因此必须加大培训力度。
四、2005年工作安排
2005年,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党委提出富民兴桂新跨越和在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任务,继续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 以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努力开创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新局面,促进农民增收。主要目标任务是: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100万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对其中的5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训。争取国家农业部等6部门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0万人,自治区本级财政项目1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率达90%以上。教育系统完成 100万人培训任务。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各级教育、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建设等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争取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投入,。扶持一批县(市、区)培训基地基础设施的建议,逐步形成“政府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运行机制。
(二)坚持订单、定向培训,以就业带动培训。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坚持订单、定向培训,按市场机制动作,培训机构要主动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使受训的农民基本上都能得到及时转移就业。树立品牌意识,狠抓特色培训,努力打造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地方品牌,进一步拓宽我区农村劳务输出空间。
(三)突出重点,继续搞好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把开展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当前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报刊等媒体,采取印发资料、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农民工进行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职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以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缝纫、保安、汽车驾驶等行业为主。
(四)精心组织,进一步抓好“阳光工程”的实施。我区实施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5年将继续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受训农民转移为目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争取国家农业部等6部门阳光工程培训任务10万人。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培训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以服务“三农”为目标的公益性事业,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自治区教育厅计划从职教专项经费中安排800五元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区农业厅计划从部门经费预算中安排610万元用于农民培训;争取区财政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农民培训,请求区财政安排我区“阳光工程”配套经费,同时解决工作经费问题,要求各级政府财政和相关部门予经费配套补贴;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投入,积极参与农民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六)以人为本,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外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落实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劳务纠纷。二是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我区已在14个地级市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监测点,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拓宽服务领域,想方设法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搞好信息服务,减少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盲目性,降低农民外出就业的成本。三是保障外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得在承包期内收回或调整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地。及时查处和纠正损害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流转权的行为,切实保障外出农村劳动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的权力和利益。
(七)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实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月报制度,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我区各市必须在每圹5日前,上报本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度表”。每月编一份简报,报自治区领导、国家阳光办、教育部。
(八)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广西农民工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议各级政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的开发。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2004年广西各市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情况统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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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培训单位
|
培训对象及人数(人)
|
结业人数
|
转移就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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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职校
(个)
|
成技校
(个)
|
新增劳动力
|
富余劳动力
|
合计
|
(人)
|
外省就业
(人)
|
区内就业
(人)
|
就业率(%)
|
|
南宁市
|
4
|
149
|
52000
|
46850
|
98850
|
98850
|
23000
|
22000
|
45.5%
|
|
柳州市
|
10
|
9
|
14446
|
2639
|
17085
|
16251
|
1303
|
775
|
12.2%
|
|
梧州市
|
7
|
60
|
37652
|
38679
|
76331
|
76331
|
43690
|
31068
|
97.9%
|
|
崇左市
|
7
|
25
|
11000
|
10800
|
21800
|
21712
|
8212
|
8790
|
78.0%
|
|
贵港市
|
8
|
85
|
45000
|
64000
|
109000
|
108000
|
37200
|
50800
|
80.7%
|
|
玉林市
|
6
|
134
|
46016
|
56993
|
103009
|
103009
|
39000
|
18000
|
55.3%
|
|
贺州市
|
12
|
67
|
0
|
23000
|
23000
|
23000
|
9672
|
6831
|
71.8%
|
|
百色市
|
11
|
25
|
3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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